那個畫面很清楚 我很小 很孤獨 很怕鬼
讀完半天學校 我躲在客廳角落的那張沙發
把自己捲得像一隻鳥 然後唱歌 一直唱 一直唱
唱一個下午 唱一個春天完再唱一個秋天 那年我6歲
唱歌對我來說 是陪伴 像小天使一樣 陪伴著我孤單的靈魂

民歌發生的時候我幾歲 已經不記得了
我隨著歌裡的波浪與春雷 譜寫我雙眼定格的另一個世界
我輕輕歌唱 那麼小聲 那麼微弱 那麼憂鬱
那年 我只在我自己的世界裡 唱給自己聽

14歲那年一個10分鐘的下課時間 幾個同學圍著我聽我唱歌
我那時在收音機裡學了好多新歌 我一首一首的唱
他們一首一首的聽 那麼專心那麼投入
幾個人的心事在我的歌聲中 無聲串連
在我心裡清楚的響起一句話
如果有一天 我可以唱給更多的人聽 那該有多好

後來我變成歌手 站在舞台上 真的唱給很多人聽 而且很大聲
有時我很快樂 有時不 不快樂越來越龐大
有一天 我發現我竟然好久沒有唱歌給自己聽
我只唱給別人聽 卻忘了唱給自己聽

那是一件很讓人傷心的發現

要回來也沒那麼快 其實

幾年過去了 並不是現在就全部快樂了
但至少 有好幾個晚上 我在客廳的沙發上
一直唱一直唱 唱一整個深夜 沒有伴奏 沒有掌聲
只有我自己

是的 並不是就全部快樂了
只是現在 我比較可以唱給別人聽 也唱給自己聽
這很重要
因為唱 歌 不 只 是 唱 歌

∼﹝獨白,萬芳﹞

進入萬芳的房間劇場